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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与省秦岭办共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陕西检察 2022-06-19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省委7月15日召开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现场观摩和工作会议要求,7月20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葛迪,副检察长高洁,检委会专职委员丁鹏敏等专程走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就加强双方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促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进行座谈交流。省发改委(省秦岭办)副主任苏园林,双方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葛迪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丁鹏敏


省发改委(省秦岭办)副主任苏园林


葛迪简要介绍了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围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做的主要工作。他表示,省检察院党组始终高度重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王旭光检察长反复强调要牢记“国之大者”,强化政治责任,重点解决好“为什么抓”“抓什么”“怎么抓”“抓得好”的问题。全省检察机关坚持高点站位、积极谋划推进,加强外部协作、注重协力共治,发挥上下一体、合力推动检察,依法履职办案、全面推动保护。截止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秦岭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21件349人,起诉456件688人;受理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民事行政案件278件,提出检察建议237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5件;摸排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791件,立案2675件,提出检察建议2542件,起诉141件,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贡献了检察力量。7月16日,省委会议刚刚结束第二天,省检察院就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9个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并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专项活动。葛迪希望进一步加强与省秦岭办的合作,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双方职能作用,合力保护秦岭生态环境。高洁、丁鹏敏就加强信息化平台对接、定期座谈等工作发表了意见。


苏园林介绍了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监管机制、工作措施和存在问题,希望双方联合发布典型案例,尽快实现数字秦岭平台对接,积极拓展合作空间,不断提升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化水平。


双方商定,尽快建立协作机制,加快信息平台对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开展专项活动,加强业务培训及宣传,合力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摄影:周杨夏愚

编辑:段秀娇  校对:胡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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